时间:2024-06-13
吉林省《关于开展第2批试点医疗机构切换国家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交易工作的预通知》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乐群院区、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要求,按照我省相关工作安排,自6月20日起,启动第二批试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医保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开展采购交易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20日
二、切换范围
(一)机构范围。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乐群院区、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古林省一汽总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及其涉及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配送)企业。
(二)产品范围。第二批试点医疗机构在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合采购的全部药品和医用耗材(不包括组套采购的耗材)。
三、工作安排
(一)系统操作测试。为了使第二批切换上线的医疗机构熟练掌握招采子系统交易操作流程,拟于6月7日(已完成)、6月13日、6月17日开展三轮系统测试。医疗机构负责组织相关生产和配送企业完成系统测试,由医疗机构收集汇总测试情况、优化建议和测试结果。
(二)系统操作培训。为提高招采子系统业务操作水平,拟于6月18日召开第二批医疗机构切换招采子系统业务操作培训,由医疗机构负责通知相关生产和配送企业参加(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上线准备
1.试点医疗机构在系统培训后登陆招采子系统,核验院内药品和耗材目录及对应配送关系、采购价格等信息,确保与原平台信息保持一致。如发现产品信息错漏数据,及时反馈,统一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置。
2.试点医疗机构相关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配送)企业,要在系统培训后登陆招采子系统,核验本企业挂网产品配送关系的准确性,如发现产品信息错漏数据,及时反馈,统一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置;持续完成医保编码贯标匹配工作,已取得国家医保统一编码的应在招采子系统“挂网产品对码维护”中进行核对校验,确保准确无误。
四、注意事项
(一)试点医疗机构提前做好库存评估和备货工作,如招采子系统不能满足采购交易时,要及时反馈信息,切勿在原公共资源采购平台下单采购。
(二)无国家医保统一编码的挂网产品,请相关企业及时在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中申报挂网产品医保编码,尽快完成对码工作。
(三)还未在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注册认证的企业,应尽快完成系统账号注册认证,确保试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四)试点医疗机构在原公共资源采购平台未完结的在途订单,要及时完成收货入库等相关工作。
(五)产品信息变更、申报挂网、体外诊断试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级统一结算和两票制界定等其他业务继续在原公共资源采购平台开展。
五、问题反馈渠道
(一)医疗机构、生产和配送企业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
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首页“帮助文档”下载“信息反馈表”发送至指定邮箱:jlszczxy0163.com
(二)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0431-80575961,0431-80690690,0431-80690691;
(三)操作沟通群
生产企业QQ群:931950858
配送企业QQ群:862439954
医疗机构QQ群:810681322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